灾害避难所
大馆市将市内的学校、公民馆等公共设施指定为避难所。请事先确认避难路线以及紧急情况时的避难所吧。
一次避难所
发生大型灾害时,大馆市将第一时间开设各公民馆作为临时避难所。各公民馆内常备着防灾行政无线、应急发电机、暖炉、毛巾、食物、饮用水。无论是什么灾害,公民馆都具备完善的体制,可以支撑大家在此度过多日的避难生活。
二次避难所
避难劝告发布后或者一次避难所满员时,考虑到灾害的规模和地点,大馆市将随时开设二次避难所。
对于对象地区,大馆市将通过市公用车和消防车进行宣传,同时市政府职员和消防队员将按户进行访问,宣传周知。
关于福祉避难所的指定
大馆市与市内运营社会福祉设施的6家社会福祉法人于2017年1月30日签订了《关于灾害发生时开设并运营福祉避难所的协定》,将16个设施指定为福祉避难所。
福祉避难所是在发生灾害时,接受在普通避难所可能在避难生活上存在不便的老年人或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照顾的要关怀者及其家人等的设施。
要开设福祉避难所时,大馆市将在确认设施的容纳情况后再委托开设。无法直接避难。